当前位置: 首页 > 一中新闻
大型危爆标的成功执行,法院干警守护平安重庆
作者:逸轩  发布时间:2023-12-14 11:57:36 打印 字号: | |

300平米的加油站,地下布设输油管道,汽油储油罐3个、柴油储油罐1个,罐内均装有成品油,共计4吨左右。执行标的易燃易爆,且位于沙坪坝区某十字路口,人车流量巨大,毗邻学校、医院、住宅区和军事管理区,地下则为轨道交通站线,如果不能尽快排险交付,将存在巨大的公共安全隐患。这样棘手的情况,对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而言,也是十分罕见。

12月7日、8日,重庆一中法院联合沙坪坝区法院,在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下,进行了一场精细化的“拆弹”专项执行活动。80余名执行干警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执行会战。经过48小时高度紧张的作业过程,执行取得圆满成功,执行干警和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有力助推了平安重庆建设。全国人大代表殷其龙,市人大代表吴兴刚、张幼斌、张盛文、谢雪梅到场监督、见证执行。

能动司法:府院联动,两级协作

执行立案后,经过勘察发现,所涉加油站已经停止使用,申请人用铁皮挡板进行了临时隔挡。通常的执行,以交付为标准。但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风险,而且被执行人情绪较为激动,如果仅以交付为标准,显然,申请人依靠自己力量无法完成排险和占有。面对这种情况,重庆一中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决定将排除危险隐患作为强制交付的内容和范围。

重庆一中法院协同沙坪坝区法院制定了初步实施方案。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协调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商委、安监局、应急局、卫健委、街道办等职能部门,结合现场情况,反复论证交付方案,并仔细审查了各个环节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细化方案。最终,形成了抽油排危、油罐挖掘和设施拆除的主要步骤。

如我在执:既解“法结”,又结“心结”

本案被执行人系某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詹某。加油站所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方要求其停止经营,退出土地并返还租赁物。出租方还给予了一定的延展期限,多次督促其主动解决问题,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后经仲裁裁决,裁定被执行人退还房屋、设备及附属设施,并支付相关费用。

执行中,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听证,被执行人詹某自称癌症患者,企图阻碍执行,并先后提出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外人执行异议。法官多次与其交流无果。案件承办人为了既解法结,又结心结,真正取得案结事了的效果,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态度,在强制执行的当日上午,仍在持续加强释法和说服工作。

詹某来到执行法官接待室,案件承办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其相关权利和强制执行内容。经过长达5小时的耐心沟通,终于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随后,市一中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确认,进一步细化和解方案。最终,双方就交付和债务履行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执行,对强制执行交付不再提出异议,并承诺了债务履行期限。

平安重庆:环环相扣,万无一失

12月7日上午8点半,强制执行正式开始,加油站15米范围外,拉起了警戒线,执行人员、法警、公安、应急管理、街道等部门工作人员严阵以待,抽油机和挖掘机进场,执行现场井然有序。附近群众被反复提醒禁止吸烟、使用打火机、火柴和拨打电话等。

重庆一中法院主动对接中国石油重庆分公司,发函请其安排精干力量及专业设备,协助油品鉴定和抽取,并指导申请人与具备资质的石油工程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经过前期现场取样和移送鉴定,油品鉴定为不合格,双方当事人质证后均无异议。废油无市场流通价值,无需司法变卖,应通过报废程序处置。当天,专业施工单位抽取、运走了罐内的废油。

存油抽取后,油罐及油管道内会产生大量易燃易爆的油分子,一旦遇到明火即可能发生爆炸,将危及十二米范围内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执行局将抽油和排危紧密衔接、一体推进。抽油后,立即对油罐和管道开展吹扫、清洗等排危措施,排险工作持续12小时。期间,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轨道交通安监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合规、规范实施进行了现场监督。

12月8日,油罐挖掘及设施拆除完毕,强制交付完成,执行工作圆满成功。本次强制执行历时48小时,在沙坪坝区委政法委以及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重庆一中法院与沙坪坝区法院坚持能动执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实现了安全交付的工作目标,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重庆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