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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判,寓学于案!”
作者:何薇  发布时间:2023-05-29 10:07:5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市一中法院赴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刑一庭法官在该校法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案件,为近200名师生带来一堂庄严、生动、真实的刑法教育实践课。


活动前,刑一庭法官精心准备,特别挑选了一起具有刑事诉讼程序探讨价值的案件进行校园庭审,并提前做好了庭审安保等详细预案,以便旁听师生能够充分、清晰地感受庭审过程。

本次校园庭审案件的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在死缓复核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本案由刑一庭庭长黄旭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陈洁婷、人民陪审员孙利组成合议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法庭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针对伤情鉴定报告发表了专业意见。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分别阐释控辩意见。合议庭认真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休庭后当即进行评议,并当庭宣判。

此次庭审分工明确、规范有序,体现了合议庭严谨、公正、高效、文明的诉讼价值追求,充分诠释了刑事庭审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的程序价值,达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寓教于判,寓学于案!”庭审活动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就案涉的死缓复核期间犯罪以及死缓考验期间犯罪追诉程序异同等相关法律问题为现场师生进行答疑解惑。师生们表示,这样的方式让学生对刑事诉讼实务有更为直观和深刻的认识,希望今后有更多机会现场观摩庭审,学习掌握司法实务知识。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