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曾旭红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马登平,男,汉族,1976年11月9日出生,住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53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29197611090417。
【执行案号】
(2023)渝01执恢125号,执行依据为重庆仲裁委员会(2017)渝仲字第672号裁决书,涉案标的为偿还借款本金3828000元及利息等。
【悬赏内容】
如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马登平隐匿、转移财产线索等,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奖金。
【悬赏期限】
12个月,自2023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员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同时严禁任何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23)67679343 、(023)67679340
联 系 人:张法官
本院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