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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31 08:30:24 打印 字号: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审判民事、行政、刑事等案件纠纷,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依法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二)机构设置。按照职责,本单位共设19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保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审管办、司法行装处、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办公室。下辖渝北、江北、沙坪坝、北培、长寿、合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两江新区(自贸区)11个基层法院。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辖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 年度收入总计16,959.37万元,支出总计16,959.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1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收支中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包含年度不同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400余万元;项目收支较上年度新增裙楼改造、办公大楼排危等项目,减少专案、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导致项目收支较上年度增加近750余万元;上年度的年初结转结余数为35.36万元,本年度的年初结转结余数为79.61万元。三者抵消后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664.13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6,87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8.39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中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因包含年度不同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879.75万元,占 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9.6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 年度支出合计16,85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24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中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因包含年度不同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0,614.1万元,占63%;项目支出 6,240.54万元,占3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创项目实施时间是2020-2021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59.3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18.22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收入中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因包含年度不同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此外,本年度收支全部是财政拨款,无其他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7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48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收入中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因包含年度不同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4.7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目标绩效奖、2019年健康休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死亡抚恤及丧葬费、司法救助金、办公大楼排危维修项目等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61万元。

2.支出情况。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5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3.33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收入中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因包含年度不同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64万元,增长4.4%。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政府目标考核奖标准调整、增加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用、增加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增加死亡抚恤金等;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大楼排危维修项目经费、信创项目经费、司法救助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2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创项目实施时间是2020-2021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结转。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5,069.54万元,占8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4.1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政府目标考核奖标准调整、增加办公大楼排危维修项目经费、增加信创项目经费、增加司法救助金等。

2)教育支出19.99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71.27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81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社保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413.94万元,占2.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379.9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清算收回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1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0.6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政府目标考核奖、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因包含年度不同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90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42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严格出差审批制度,严控住宿标准;四是严格办公设备及房屋设施维修维护审批手续;五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办公用品领购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被装购置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劳务费、工会费用、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2.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99万元,下降56.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16万元,下降49.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紧十条规定,压减新车购置经费,受疫情影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相关经费,同时加强驾驶员技能培训和车辆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发生此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03万元,下降1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度未发生此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万元,下降100%,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07万元,下降10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6台车辆达到使用年限,经批准报废并购置新车,本年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紧十条规定,压减新车购置经费,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0.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办案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驾驶员出车补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64万元,下降33.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1万元,下降11.1%,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差次数减少,车辆燃料、维修等运行费用相应降低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法院到我院学习调研经验交流、上级法院到我院指导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35万元,下降9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6万元,下降36.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并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加强公务接待费用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7.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0.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42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采取有效节能减排措施,干警意识进一步增强,电费、物管费、职工文体活动费等较上年减少。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3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紧十条规定,压减相关经费,另外受疫情影响,参会方式变化导致费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7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83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培训费纳入预算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紧十条规定,压减相关项目经费,另外受疫情影响,外出学习人次减少,培训方式改变导致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7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 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6.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48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8.83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1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1%。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一体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及视频终端;采购阅览室、食堂设备;采购显示屏、音频及监控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6个一级项目、1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7068.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达到预期。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165-市法院一中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自评总分 
(分)

99.99

联系人

张晶晶

联系电话

6769888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6,145

16,879.75

16,854.64

99.85

10

9.99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紧紧围绕“战疫情、战脱贫、战复工、战洪水”,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一致、沉心静气,稳中求进、精准发力,为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积极应对大战大考,全力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三切实践行为民宗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五紧扣“四化”建设方向,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力争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不低于99%,生效改发率不高于20%,全年办结案件数不少于2000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9%,裁判文书公开率不低于95%。

2020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紧紧围绕“战疫情、战脱贫、战复工、战洪水”,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一致、沉心静气,稳中求进、精准发力,为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积极应对大战大考,全力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三切实践行为民宗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五紧扣“四化”建设方向,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力争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不低于99%,生效改发率不高于20%,全年办结案件数不少于2000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9%,裁判文书公开率不低于95%。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紧紧围绕“战疫情、战脱贫、战复工、战洪水”,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一致、沉心静气,稳中求进、精准发力,为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积极应对大战大考,全力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三切实践行为民宗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五紧扣“四化”建设方向,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不低于99%,生效改发率不高于20%,全年办结案件数不少于2000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9%,裁判文书公开率不低于95%。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9

99

99.84

100

20

20

核心指标

生效改发率

%

20

20

0.22

100

20

20

核心指标

人均结案数

170

170

19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裁判文书公开率

%

95

95

95.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庭审直播率

%

10

10

10.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5

95

95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99

99

99.85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办结案件数量

20000

20000

2450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房屋运行管理费

项目编码

2020A165【6791】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165-市法院一中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联系人

张晶晶

联系电话

67679888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530

430

43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院水电、物管、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全院水电、物管、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全年办结案件数量不低于20000件,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9%,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审判办公用房及功能用房的水电、物管、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日常维修维护和管理,公共绿化服务和节能管理,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全年办结案件数量不低于20000件,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9%,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100

95

95

100

20

20

核心指标

办案数量

>


20000

24508

100

40

40

核心指标

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率

%


99

100

100

40

40

核心指标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公大楼排危维修

项目编码

1920A165【2547】20019642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165-市法院一中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联系人

张晶晶

联系电话

67679888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10

99.35

99.35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通过食堂排危改造后,将有效提升食堂的后勤保障能力,增强食堂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功能,为广大干警提供优质安全的就餐保障。2.通过铝塑板脱落紧急排危改造后,六楼平台不再受到高空坠物的影响,羽毛球场地重新开放使用(现已封闭),干警的工作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通过食堂排危改造后,将有效提升食堂的后勤保障能力,增强食堂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功能,为广大干警提供优质安全的就餐保障。2.通过铝塑板脱落紧急排危改造后,六楼平台不再受到高空坠物的影响,羽毛球场地重新开放使用(改造前已封闭),干警的工作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通过食堂排危改造后,将有效提升食堂的后勤保障能力,增强食堂食品安全检验检疫功能,为广大干警提供优质安全的就餐保障。2.通过铝塑板脱落紧急排危改造后,六楼平台不再受到高空坠物的影响,羽毛球场地重新开放使用(改造前已封闭),干警的工作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设备配备到位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核心指标

排危面积

3000

3000

3000

100

80

80

核心指标

使用者满意度

%

98

98

98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679933023-67679068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