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退赔案集中退赔信息公告
(2020)渝01执555号
本院以(2020)渝01执555号案件立案执行向程娟等20名被执行人因犯诈骗罪刑事退赔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7)渝01刑初102号刑事判决书,应退赔总金额为193607803.45元。通过本次执行,实际执行到位案款11478376.30元,拟向已收集到有效信息的受害人予以支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10月31日,本案实际收集到1268名受害人的有效申报信息,详细名单及相关信息见本公告附表。受害人退赔金额计算方式为:各受害人在(2017)渝01刑初102号刑事判决书附表上认定的亏损金额除以该附表上认定应退赔总金额193607803.45元,再乘以本次退赔总额11478376.30元,计算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后的数据实际发放。由于本次退赔人数较多,账号账户等信息极易出现差错,本院拟按名单上退赔金额从低到高的排列顺序,每50人为一组分批次进行退赔。因本案专用咨询电话来电频繁无法逐一答复,本院将在本网站上及时公告本案退赔的相关进展情况,请各受害人注意关注,及谢谢配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