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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2019•重庆在行动|“三集中”治好“精神病”——霸房两年老赖在重庆一中法院强力威慑下主动腾房
作者:王乃志  发布时间:2019-11-06 16:23:59 打印 字号: | |

什么?‘精神病’愿意主动腾房了?”


重庆一中法院执行局正在研究强制腾退方案的强制行动组组长徐红一脸惊讶:“看来‘三集中’能治好‘精神病’!”


这个‘精神病’的名字叫潘某。2015年,重庆一中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确认潘某等人在被告重庆某公司到期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判决生效后,重庆某公司在判决确认的期限内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向重庆一中法院申请执行,重庆一中法院依法查封潘某位于重庆市南岸区的房屋并于2018年1月3日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手续。但组织交房时,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突然拿出生效法律文书称潘某患有精神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不应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让潘某年幼的儿子和前妻的母亲居住在房屋内拒绝搬离,大闹交房现场。随后,其法定代理人周某以法院拍卖“精神病”儿子的房屋为由,向市高法院等多个部门多次信访、闹访。迫于压力,一中院决定对该房屋暂缓交付。并轮换执行承办人。


执行局张晋鹏接到这个案件后,详细查阅卷宗后,敏感地认识到该案总案值高达2200万,潘某作为个人保证责任人,资产已经被执行殆尽,强制交付后难以保障其未成年子女的合法居住权。为此,他多次召集申请执行人开展协调工作,历时八个月,原被告终于对预留租金金额达成一致。但潘某一家始终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迟迟不肯搬迁。


2019年重庆市高法院利剑·2019集中扣车、集中腾房、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对“老赖”持续开展高压攻势,案件承办人也趁势通过“三集中”案例对潘某的法定代理人以案普法,明确告知,如其仍拒不迁出,本院将依法强制腾房!


鉴于潘某已经拖延近两年,该院强制行动组同时开始拟定强制腾退方案,准备强制执行。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一直主张潘某有“精神病”的法定代理人打消侥幸,主动来电表示愿意配合腾房,并于10月28日配合法院和买受人顺利办理了房屋交接。至此,一起因老赖霸房拖延两年的执行案顺利完结。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