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合川区林业局到重庆一中法院交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相关问题,重庆一中法院环资庭廖鸣晓庭长、张力副庭长及环资庭部分干警参与座谈。
廖鸣晓庭长首先对重庆一中法院环资审判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随后结合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与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合川区林业局法制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围绕发掘案件线索、确定赔偿义务人、固定证据、依法履行磋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沟通。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合川区林业局参会人员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推行不久,尚处于摸索阶段,行政机关需要与司法机关加强沟通交流,统一认识,以顺畅制度运行,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