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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7-31 17:41:3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121号

 

彭州佳和农业有限公司、杨琴、杨方古、黄德琼、重庆嘉禾北美木屋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三生万木业有限公司、重庆焱方木业有限公司、何德文、李泽文、张川: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家和琴森木业有限公司、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彭州佳和农业有限公司、杨琴、杨方古、黄德琼、重庆嘉禾北美木屋制造有限公司、重庆三生万木业有限公司、重庆焱方木业有限公司、何德文、李泽文、张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9年10月14日14: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7月31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