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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庭福
  发布时间:2019-07-26 14:14:2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108号

 

向庭福:

再审申请人李红因与被申请人杨勤及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向庭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1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终结审查李红的再审申请。

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