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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萍
  发布时间:2019-07-26 14:11:38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72号

 

杨萍:

再审申请人叶绿因与被申请人周新、原审原告郑小燕、原审被告杨波、重庆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杨萍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叶绿的再审申请。

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