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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蒙燕、刘杨
  发布时间:2019-07-23 17:44:3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2451号 

李蒙燕、刘杨

  本院受理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泽华、曾建云、李建荣、李蒙燕、刘杨、何炳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2451号民事判决书,该案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