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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嘉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天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李世彬、晏德华
  发布时间:2019-07-16 17:40:1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01民终4663

 

重庆嘉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天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李世彬、晏德华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陶明芳与被上诉人周治奎、原审被告重庆嘉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天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铜梁分公司、李世彬、晏德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91914: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