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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宏亮、周艳、重庆两江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品焱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10 17:59:4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渝01民初614

 

梁宏亮、周艳、重庆两江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品焱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被告敖奇军、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梁宏亮、周艳、重庆两江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品焱实业有限公司、刘立惠、敖奇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9916日下午2: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023-67679211袁世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710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