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抗1号
陈洪超:
本院受理的申诉人梁红英与被申诉人孙祖毅、陈洪超民间借贷纠纷抗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抗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一、本案指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书的执行。
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案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