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2372号
王刚: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成、李忠明与被上诉人李忠明、黄成、王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渝01民终2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7月9日
签发人(庭长/副庭长):
承办人(主审法官): 经办人(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