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87号
重庆市渝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唐庶、陈首任、左一汐、葛德明、周利惠:
再审申请人易春平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一审被告重庆市渝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唐庶、陈首任、左一汐、葛德明、周利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签发人:
经办人:胡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