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抗3号
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审原告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一审被告李林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抗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签发人:
经办人:胡谭梅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抗3号
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审原告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一审被告李林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抗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指令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七月四日
签发人:
经办人:胡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