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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友才、孔祥君、陈光明
  发布时间:2019-07-04 19:16:4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终3570、3571、3572号

 

宋友才、孔祥君、陈光明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行与被上诉人宋友才、孔祥君、陈光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3570、3571、357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4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