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2036号
重庆吉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刘旭馗、彭钢: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长白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齐旭亮,原审被告重庆吉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先敏、刘旭馗、彭钢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终2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00元,由上诉人重庆长白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