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陈刚、曹晓娟、陈富全、重庆国润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03 17:10:2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3195号

 

陈刚、曹晓娟、陈富全、重庆国润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伍春燕与被上诉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陈刚、曹晓娟、陈富全、重庆国润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9月11日9:3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进行调查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11袁世航)

 

 

 

一九年七月三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