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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均、许勤
  发布时间:2019-06-28 17:59:1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渝01民初617

 

李建均、许勤

本院受理原告杨珍贵诉被告郑华江、第三人李建均、许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宣判后,原告杨珍贵不服本院做出的(2018)渝01民初617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616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副本,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杨珍贵的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过六十日内至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未领则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628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