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刘子学
  发布时间:2019-06-21 17:13:1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01民再8

 

刘子学

本院受理申诉人云南九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诉人程文周、刘子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再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本院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5963民事判决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长法民初字第02384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重审

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一九年六月二十一

 

 

联系人:孔繁树67679338

 

         邓韵67679332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