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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锟、重庆南宝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20 14:46:2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01民终1460

 

向锟、重庆南宝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上诉蒲凌向锟、重庆南宝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确定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8209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