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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仁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19 17:20:0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终1713

 

重庆仁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

本院受理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上诉周永科、欧成金、欧春、重庆仁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1713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判决结果为一、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6民初6062号民事判决;二、欧春、欧成金共同赔偿周永科各项损失共计:312610.46元,重庆仁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对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周永科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二 〇 一  年  月 十九 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