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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秀
  发布时间:2019-06-14 17:29:5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01民终2726

 

张友秀: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与被上诉人周隆智、张友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8219:30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进行调查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电话:67679211袁世航)

 

 

 

 

一九年六月十四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