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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泽权
  发布时间:2019-06-10 17:42:29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谭泽权:

本院受理李维君与被申请人苏永中、原审被告廖加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01民再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2017)0120民初7827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