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谭泽权:
本院受理李维君与被申请人苏永中、原审被告廖加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渝01民再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2017)渝0120民初7827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