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周禄亨、重庆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吴元平
  发布时间:2019-06-10 17:37:5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01民终3075

 

周禄亨、重庆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吴元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周游与被上诉人重庆市两江新区长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周禄亨、重庆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吴元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01民终3075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维持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0112民初12952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二、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0112民初12952号民事判决第三、四项;三、驳回被上诉人重庆市两江新区长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一九年六月十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