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455号
重庆市戎御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个人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电汽车弹簧有限公司、黄知萍、欧祖孝:
本院已经受理原告上海展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宇英盛卓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戎御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个人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电汽车弹簧有限公司、黄知萍、欧祖孝、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2018)渝01民初455号】一案,上海展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2018)渝01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