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公告送达
重庆双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熊传芬
  发布时间:2019-06-06 17:31:51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3650号

 

重庆双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熊传芬

    本院受理上诉人熊加兵与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支行、原审被告重庆双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熊传芬、赵绍林、吴才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365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9年6月6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