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谭泽权:
本院受理你与被申请人苏永中、原审被告廖加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渝01民再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再审申请人谭泽权自动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终结再审程序。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