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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涛
  发布时间:2019-06-05 17:37:4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3138号

 

许涛

本院已受理上诉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许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8月8日14:30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