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3666、3667、3694号
廖维欣:
本院受理上诉人胡志华与被上诉人廖维欣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院联系电话:67679854、67679096。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