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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萍、覃明
  发布时间:2019-05-28 17:42:0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渝01民终542

 

宋晓萍、覃明:

本院受理上诉人贺锡平与被上诉人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左宾、宋晓萍、第三人覃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528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