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455号
重庆市戎御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个人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电汽车弹簧有限公司、黄知萍、欧祖孝:
本院已经受理原告上海展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宇英盛卓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戎御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个人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渝电汽车弹簧有限公司、黄知萍、欧祖孝、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2018)渝01民初45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驳回原告上海展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