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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渝静、唐清
  发布时间:2019-05-17 17:38:2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渝01民终2918

 

赵渝静、唐清

    本院受理诉人重庆阳彩实业有限公司、杨定忠、杨庆丰、杨琪、刘铸因与被上诉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新北路支行、原审被告赵渝静、唐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291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9517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