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初281号
重庆市江北区佰富高尔夫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
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华与被告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佰富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江北区佰富高尔夫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渝01民初2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裁定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4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初281号
重庆市江北区佰富高尔夫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
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华与被告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佰富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江北区佰富高尔夫别墅小区业主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渝01民初28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裁定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