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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区港汇农业机械股份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9-05-10 17:49:10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1870号

 

重庆潼南区港汇农业机械股份合作社: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日伟与被上诉人周坤、重庆伦豪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187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96元,由上诉人陈日伟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2019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