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2572号
刘华平: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市永川区吊水洞煤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华平、徐启和、李世江、李卓洪、李薇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终25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17)渝0111民初4557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