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终3088号
潘海平、宋利华、潘楠、重庆市地鑫金属材料回收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安市中策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闵顺珍,原审第三人潘海平、宋利华、潘楠、重庆市地鑫金属材料回收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3088号民事裁定书,该案裁定结果为一、撤销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6民初1268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