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525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长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巫山县江山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钟文斌、谭国奇、喻和全、陈冰与被告任林阳、任桂展、巫山县兴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长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巫山县广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初5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是:准许巫山县江山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钟文斌、谭国奇、喻和全、陈冰撤回对重庆市沙坪坝区长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巫山县广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