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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杰:
  发布时间:2019-04-29 17:03:1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71号

 

付杰:

再审申请人陈力与被申请人罗太平、原审被告付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