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71号
付杰:
再审申请人陈力与被申请人罗太平、原审被告付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