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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
  发布时间:2019-04-29 17:02:46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79号

 

朱艳:

再审申请人罗应健与被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罗应健的再审申请。

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