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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凤翔、李蓉会、重庆锦衍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4-29 17:01:57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17号

 

李凤翔、李蓉会、重庆锦衍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重庆弘晟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李凤翔、李蓉会、重庆锦衍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四川鹏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重庆弘晟投资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