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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香、杨云巨:
  发布时间:2019-04-29 17:01:25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渝01民申31号

 

陈香、杨云巨:

再审申请人陈香与被申请人邓孝林、原审被告杨云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申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陈香的再审申请。

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