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初266号
罗运高:
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科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鑫世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罗运高、陈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事项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9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陈瑜、庞端端、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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