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2785号
徐达:
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徐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民终278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