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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舒策丸
  发布时间:2019-04-10 17:52:2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渝01民初649号

 

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舒策丸:

本院受理的原告蒋欣与大理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舒策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民初649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的主要内容是:驳回被告大理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联系电话:67679211(袁世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