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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亮、重庆友邦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田甜
  发布时间:2019-04-16 14:57:02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1994号

 

邓亮、重庆友邦建筑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田甜:

本院受理上诉人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被上诉人重庆市江北区和恒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19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主要内容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北城致远集团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承办人:

责任编辑: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