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渝01民终1108号
陈丰陵、张年:
本院受理上诉人重庆禾荷润商贸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长坡,原审第三人张年、陈丰陵、姚足凤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渝01民终1108号民事判决书,该案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