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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遵义
  发布时间:2019-04-02 18:55:04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张遵义: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四川众之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禄劝乌东德镇实佳建材租赁部及你租赁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案号为(2019)渝01民再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及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四月二日

 

责任编辑:一中宣